古埃及法老娶了自己的女儿还和她生孩子为何不觉得违背了伦理

编辑:旧人劫

因为当时人思维还没开化法老无人质疑在那世界文明还没有形成和发展起来的早期奴隶制社会中,人的思维还没有开化,社会文明和科学技术则更没有产生。因此在古埃及严格的国家种族等级制度下,也曾连绵不断,古埃及法老迎娶他的女儿为妻、也曾与她有过小孩,根本没有感觉到有违伦理这样一件今天听起来完全荒谬怪诞的事。

天赋人权高于一切法老,这个富有神秘色彩的称呼,是古埃及时期人们对于国王的一种敬称,无论是古埃及还是古中国,国王和皇帝相似,均以城邦和国家首领身份出现,他们的力量是至高无上的,统揽国家大权,是举国身份至高无上的人物。在早于封建君主专制社会的奴隶制社会,法老是奴隶制专制国家中的国君,就是集中地控制了古埃及全国的军政和司法、以宗教大权为中心统治。

开明政策和比较开明封建社会里皇帝想做个明君,令天下臣民都心悦诚服,则需在决策上迥异于贤臣所议,如果封建社会皇权将被限制和抗衡,再到古埃及时期奴隶制社会,法老的旨意是法。因此在古埃及时期奴隶制社会法老比之以后君主专制中央集权封建社会皇帝,权力更集中,更专制。

古代近亲结婚由于一国之法全由法老一人决定,自然不管法老做什么事也就没有人置喙了。甚至近亲结合,娶了亲姐姐、女儿们这些和他们有血缘关系的妇女为了繁衍后代而给妻子做妻子,如此奇特可笑,也没有人敢于怀疑;即便是皇帝为了维护其专制统治而下令将王后杀死,也不会有人怀疑这是违反“母权制”原则。甚至随着时间的推移,思想迂腐、奴性十足的臣民,会觉得法老的作法很对,而且会群起模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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